云南省内各化工企业:
凭据云南省专业技术职称时时性评聘的有关划定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关于做好 2024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云南省2024年化工工程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领域及功夫
(一)申报领域
我省企事业单元中直接从事无机化工、有机化工、化学工程、化工分析的科延注设计、开发、出产、加工、产品检验等工程技术人员和在化工工程领域出产一线岗位从事有关化工工程技术工作、拥有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术等级、切合化工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根基尺度前提的在职高技术人才。
(二)申报方式及功夫
1.化工工程高级职称采取线上平台申报评审,申报功夫:自本通知发出之日起,实现单元推荐、公示等工作后即可线上申报。申报资料的审核美满工作贯通职称申报的全过程,请各单元实时实现申报资料的审核、补充和美满。
2.幼我申报截止功夫:6月28日。
3.单元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截止功夫:7月8日。
4.评审会审核申报资料功夫:7月8日—8月9日。
5.评审功夫:2024年9月。
申报人员的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推算功夫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申报人员可通过接见互联网“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治理服务信息平台”(https://hrss.yn.gov.cn/zjgl/),注册登录账号、填报幼我信息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信息并上传有关附件资料(操作注明见附件1、2);各级审核单元可通过接见互联网“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治理服务信息平台”(https://hrss.yn.gov.cn/zjgl/)进行审核推荐(操作注明见附件4、5)。
二、申报前提
依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尺度前提(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14号)(详见附件7)有关划定,切合前提人员,均可申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资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自己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地点单元对其要有明确的审鉴定见,各级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定见。
2.《申报技术职称业绩评价简表导出》(系统自动天生)需单元审核盖章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从公示日期第二天起算),公示选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单元审核时必须上传线下公示照片及单元出具的公示情况注明。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认证汇报、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书,以及培训(进建)证书扫描件等。扫描件须经单元人事(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章确认。
4.专业论文。提交公开颁发的有关专业论文须指定一篇代表作,其他有关论文(著)篇数不限。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自己论文复印件。论文用稿通知不予选取。
5.反映自己水平和业绩的其他资料。属多人合作成就的,单元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就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6.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供交易牌照等能证明单元性质的资料;旌纤性炀玫ピ钥毓煞饺范ǖピ灾,需提供公司章程等证明资料。申报人还需提供劳动合一致能证明与单元存在劳动关系的资料。
7.电子照片。申报人彩色免冠证件照,宽高比例大幼为4:5,图片分辨率大。鹤钣孜480*600,最高960*1200;清澈度300DPI,文件大幼200KB—1M;证件照的体式为jpg体式;证件照的名称必须为姓名+证件号码,如张三532XXXXXXXXXXXXXXX.jpg。
8.2023年以前已提交评委会评审未获得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就证明资料。
(二)申报法式
1.省属单元人员:单元注册账号→幼我注册账号→幼我申报→单元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2.州(市)所属人员:单元注册账号→幼我注册账号→幼我申报→单元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审核推荐→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3.县及县以下所属人员:单元注册账号→幼我注册账号→幼我申报→单元审核推荐(含公示)→主管部门审核推荐→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审核推荐→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4.非公有造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已执行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委托代理机构注册账号→幼我注册账号→幼我申报→委托代理机构审核推荐(含公示)→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审核推荐→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未执行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单元注册账号→幼我注册账号→幼我申报→单元审核推荐(含公示)→单元地点地县(视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审核推荐→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局审核推荐→提交至云南省化工工程高级工程师评审委员会。
5.非我省企事业单元申报评审人员:须由中央驻滇单元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职改)部门或地点地域省级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方可受理其申报资料。
6.用人单元、各级部门审核公示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3-6。
四、有关工作要求
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审核法式
1.申报人应在划定期限内如实填报申报内容、提交申报资料,并对其填报内容和申报资料的真实性掌管。凡提供虚伪资料的,已经查实,直接取缔申报资格。对剽窃他人文章和学术成就或者通过其他不正当伎俩获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登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誉信息共享平台,纪录期限为3年。
2.各级审核推荐单元要当真推广审核推荐主体责任,对申报人申报资料和用人单元申报法式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对不切合申报推荐要求的,一律不得推荐上报。
3.统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两个及以上同级评审委员会报送申报评审资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资料再送其他评审委员会评审。
有关附件请在亿万先生MR门户网站(/culture.aspx?classid=31)集团文化/职称评审栏下载。
联系人:李凤珍,电话:0871—65115560。
平台技术人员电话:0871—65836836、65353824、65862043。
附件:1.幼我职称申报操作注明
2.职称申报幼我填写业绩档案操作及单元审核操作
注明
3.单元注册、主管部门审核操作注明
4.职称申报用人单元审核操作注明
5.职称申报用人单元公示操作注明
6.职称申报各级部门审核操作注明
7.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险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
化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
尺度前提(试行)》的通知
8.公示情况注明模板(供参考)
亿万先生MR
2024年4月28日